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受華僑大學委托,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對華僑大學廈門校區(qū)餐廳委托管理公開遴選(第二次)進行其他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華僑大學廈門校區(qū)餐廳委托管理公開遴選(第二次) 項目編號:2025-HCLX-HD08B 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李先生 項目聯(lián)系電話:0592-5333087 采購單位聯(lián)系方式: 采購單位:華僑大學 采購單位地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qū)集美大道668號 采購單位聯(lián)系方式:王老師0592-6161620 代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代理機構: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李先生0592-5333087 代理機構地址:廈門市思明區(qū)蓮岳路221-1號(公交大廈A棟)11樓 一、采購項目內容 (一)項目基本情況 遴選編號:2025-HCLX-HD08B 項目名稱:華僑大學廈門校區(qū)餐廳委托管理公開遴選(第二次) 采購方式:公開遴選 預算金額:本項目為“零租賃”遴選 采購需求:華僑大學廈門校區(qū)餐廳委托管理公開遴選(第二次),1項,具體內容詳見遴選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35年7月31日止。(合同五年一簽,五年期滿經考評合格后,可續(xù)簽后五年合同,若考評不合格,學校有權終止續(xù)簽后五年合同)。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響應。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遴選響應供應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2.1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的財務報告復印件(成立年限按照遴選響應截止時間推算)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①成立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度(指2024年度)的年度財務報告。②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該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財務報告或該半年度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鶡o法按照第①、②條規(guī)定提供財務報告復印件的遴選響應供應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滿1年及以上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成立年限滿半年但不足1年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應選擇提供資信證明復印件。 2.2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的稅收憑據(jù)復印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①遴選截止時間前(不含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年限滿一年的已依法繳納稅收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遴選截止時間前12個月(不含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的稅收憑據(jù)復印件。②遴選截止時間前(不含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成立時間至遴選截止時間前(不含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的稅收憑據(jù)復印件。③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且已依法繳納稅收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遴選截止時間當月的稅收憑據(jù)復印件。④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但因稅務機關原因導致其尚未依法繳納稅收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依法繳納稅收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該承諾書視同稅收憑據(jù)。⑤“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有欠繳記錄的,視為未依法繳納稅收。⑥因其他原因緩交、免交的,須提供書面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2.3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的社會保險憑據(jù)復印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①遴選截止時間前(不含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年限滿一年的已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遴選截止時間前12個月(不含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的社會保險憑據(jù)復印件。②遴選截止時間前(不含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成立時間至遴選截止時間前(不含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的社會保險憑據(jù)復印件。③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且已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遴選截止時間當月的社會保險憑據(jù)復印件。④遴選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但因稅務機關/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機關原因導致其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遴選響應供應商,提供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該承諾書視同社會保險憑據(jù)。⑤“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有欠繳記錄的,視為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⑥因其他原因緩交、免交的,須提供書面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可以提供證書、承諾書等); 4.參加遴選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6.遴選響應供應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則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對遴選響應供應商代表的授權書原件及遴選響應代表有效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7.資格評審時,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等網站對遴選響應供應商進行信用記錄查詢,經查詢,遴選響應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遴選活動(遴選截止時間)前三年內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黑名單),且相關信用懲戒期限未滿,將被認定為不合格遴選響應供應商。 8.遴選響應供應商具備合法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主體業(yè)態(tài)須包括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的餐飲服務經營者,經營項目須包含“熱食類食品制售”,遴選響應供應商須提供《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有效復印件。 (三)獲取遴選文件 時間:2025年07月24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30至06: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廈門市思明區(qū)蓮岳路221-1號(公交大廈A棟)11樓;廈門市海滄區(qū)滄虹路95號工商銀行8樓。 方式:現(xiàn)場購買或郵寄購買。購買遴選文件電話:顏小姐0592-5333808/5333807(傳真),謝小姐 0592-6581288。遴選文件郵寄購買標書費賬戶:開戶名: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廈門銀行銀隆支行 賬 號:8751020109007675 售價:人民幣50元 (四)提交遴選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遴選時間和地點 提交遴選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07月30日上午09點00分(北京時間) 遴選時間:2025年07月30日上午0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廈門市思明區(qū)蓮岳路221-1號(公交大廈A棟)12樓開標廳 (五)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非政府采購項目,采購程序及采購要求以遴選文件規(guī)定為準,遴選公告中“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受華僑大學委托,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對華僑大學廈門校區(qū)餐廳委托管理公開遴選(第二次)進行其他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更正為“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受華僑大學委托,現(xiàn)對華僑大學廈門校區(qū)餐廳委托管理公開遴選(第二次)項目進行國內公開遴選,歡迎國內合格的遴選響應供應商前來提交密封的遴選響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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